陸豐市2022年度第一批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汕尾市財政局關于修訂印發<汕尾市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汕人社規〔2020〕1號)等文件精神和汕尾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穩定和擴大就業工作的部署,為扎實做好“穩就業”工作、全面落實“保居民就業”任務,強化就業優先政策,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大力推動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持續做好脫貧人口的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現結合我市實際,計劃從脫貧人口(指原被扶貧部門認定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目前仍處于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人員,下同)和就業困難人員(范圍和認定按照《汕尾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實施辦法(暫行)》執行)中公開招聘一批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崗位性質和招聘人數
本次招聘的崗位為公益性崗位,是指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并由就業補助資金補貼的公益性崗位。2022年計劃招聘公益性崗位2名,鄉村公益性崗位62名,具體崗位設置見《陸豐市2022年度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匯總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為法定勞動年齡內有能力勝任崗位工作的脫貧勞動力及就業困難人員:
(一)就業困難人員:經市人力資源和保障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范圍和認定按照《汕尾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實施辦法(暫行)》執行)。
(二)脫貧勞動力: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脫貧戶家庭成員。脫貧戶家庭成員范圍和認定條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聘
(一)報名時間:2022年7月6日至26日(8:30—12:00、14:30—17:30),額滿為止。
(二)招聘方式:向用人單位組織報名,用人單位可采取考試、考核、面試等形式進行,具體形式由用人單位自行確定。用人單位擇優聘用,報名期間隨報隨聘,已聘用到人員的崗位不再接受報名,并由用人單位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有意者可電話咨詢各崗位聘用情況。
(三)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各崗位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見《陸豐市2022年度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匯總表》(附件1)。
(四)報名資料:應聘者報名時填寫《陸豐市2022年度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身份證復印件2份。
1、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復印件2份。(在市政務中心辦理,包含就業困難身份認定內容)。
2、脫貧人口:提供廣東省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貧困戶幫扶記錄簿(或由扶貧辦出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證明)復印件2份。
四、招聘條件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精神;
(三)能夠服從組織安排,有能力勝任崗位工作能力;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4、以前已享受過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安置的人員。
五、其他事項
(一)公益性崗位
1、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公益性崗位相關政策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1至3年,但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以延長至退休年齡。
2、用人單位應按時足額支付就業人員工資報酬,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人員工資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
3、用人單位按先繳后補方式每半年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崗位、社保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以延長至退休年齡。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就業補助資金補貼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5、用人單位在招聘完成后五個工作日內將人員信息報送市人社局備案(306室)。
(二)鄉村公益性崗位
1、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公益性崗位相關政策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1年,同時為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
2、服務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每人每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當前為1620元/月)給予補貼,超出部分由各用人單位承擔,并按月向鄉村公益性崗位勞動者發放補貼,補貼支出在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就業補助資金補貼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4、用人單位在招聘完成后五個工作日內將人員信息報送市人社局備案(306室)。
5、服務人員在服務期間離職,應提前一個月向用人單位申請,并由用人單位匯總后送至送市人社局備案(306室)。
聯 系 人:黃澤潤 聯系電話:0660-8815966
附件:1.陸豐市2022年公益性崗位、鄉村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表.xlsx
陸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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