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招聘公告
2020年度陸豐市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招聘公告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充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力量,根據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關于做好2020年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實施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0〕197號)文件精神和要求,現就做好2020年度陸豐市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公開考試,擇優聘用。
(一)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二)實行公開招聘、規范程序、接受監督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計劃
根據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我市崗位計劃及結合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汕尾市貫徹落實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意見的通知》(汕府〔2020〕16號)有關規定共吸納13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崗位工作。
(二)招聘對象
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的吸納對象為畢業2年以內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高校畢業生。其中,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畢業生優先聘用: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需持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
2.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人員;
3.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及以上人員;
4.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
(三)招聘條件
1.具有汕尾市戶籍(或者父母雙方為汕尾市戶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政治素質好,保密觀念強,有上進心和責任感,誠懇務實,踏實工作;
4.服務意識強,工作態度好,心理素質好,團隊合作精神佳;
5.具備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文字組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及崗位工作能力;
6.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違法行為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正在接受組織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6.在各種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崗位范圍和工作職責
崗位范圍:陸豐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和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所從事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的崗位,服務崗位由市統籌分配。
崗位主要職責:1.協助開展就業、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重點群體就業聯系跟蹤服務工作;2.協助開展就業、失業、創業以及企業用工、轄區內勞動力資源相關信息、數據的收集、調查工作;3.協助開展就業創業補貼申領工作;4.協助開展公益性崗位、就業見習崗位的收集發布,安置重點群體到公益性崗位就業,推薦有就業見習意愿人員參加見習等相關工作;5.協助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就業扶貧服務;6.協助開展創業服務、創業活動等相關工作。
四、招聘程序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愿、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招聘、自愿報名、考試選拔、體檢、公示、崗前培訓等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
自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6日17:00止。
(二)報名方式:
采取電子郵件報名,考生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按要求將報名所需資料制作成壓縮包(郵件主題格式為:報考者姓名+報考崗位)發送至陸豐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郵箱:lf_jyrcfw@163.com
(三)報名所需資料:
考生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交以下報考資料(其中,《報名表》必須采用Word格式、其他證件材料以及書面證明采用PDF格式編輯):
1.報名表;
2.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應屆高校畢業生沒有發放畢業證書的,所在院校學生就業部門須提供學籍證明原件);
4.戶口簿;
5.優先聘用的相關證明材料或者證件;
6.考生承諾書(自行下載打印并簽名);
7.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240*320(寬*高),照片大小為100kb以內。
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領取準考證:
符合招聘條件的高校畢業生于2020年8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憑身份證到陸豐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綜合部領取準考證(地址:陸豐市行政新區長興路一號陸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303室)。
五、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一)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加面試,筆試成績在陸豐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布。筆試時間、地點、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資格審核
1.面試資格將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按招聘崗位的名額以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高低為序排名,確定面試資格審核對象,如面試資格審核對象中有不符合條件的,則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對象進行審核,如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名次且資格審核合格,則一同參加面試。如同一崗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入圍面試考生需提供紙質材料(報名表原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口簿、優先聘用考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者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經查驗審核后立即退還考生)。報名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資格。
2.面試資格審核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將在陸豐市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
(三)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
2.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考試總成績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以筆試成績高低為序確定名次;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名次;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主評委給分排序確定名次。
2.考試總成績相同條件下,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優先聘用: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需持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
(2)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人員;
(3)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及以上人員;
(4)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
3.考試總成績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考試總成績達不到60分合格線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六、體檢、公示和聘用
(一)體檢
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的名額依考試總成績排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嚴格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通用標準》組織實施。體檢費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體檢事項在陸豐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告。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考察工作參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重點對考察對象的個人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全面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三)公示
對確定擬聘用人選在陸豐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四)聘用及管理
1.擬聘用人員經公示沒有異議的,陸豐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服務期限為2年,服務期滿后不再續聘,自行解除勞動合同。
2.聘用人員服務期間,補貼待遇參照縣級同條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水平(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單位繳納部分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三個部分)執行;統一辦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并繳費。
3.聘用人員服務期間的檔案、戶籍關系按規定辦理,其黨、團關系直接轉至陸豐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七、有關情況說明及注意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應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三)考生須保持手機(與報名表上的手機號碼一致)暢通,筆試、面試等有關事宜將在陸豐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并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進入下一環節的不再通知)。
(四)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六)筆試、面試、體檢等有關事宜均以陸豐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告為準。
(七)本次公開招聘所招用人員若按規定時間未報到或服務時間未滿三個月離職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用人單位可安排補錄,補錄人員按考試總成績由高低排序確定,崗位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2年。
八、有關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報考人員不得有托人說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三)報名考試相關事項、政策事項咨詢陸豐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聯系電話: 0660-8932289
附件:
陸豐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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