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社會工作優秀案例評選的辦法》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打造創新人才高地行動方案》和民政部等12部門《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與人才激勵保障的意見》,進一步加強我省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提升我省社會工作專業水平,我廳研究制定了《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社會工作優秀案例評選的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省司法廳審查通過。現就《辦法》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指出,社會工作人才是國家六支主體人才隊伍之一。目前,全省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達8.2萬人,約占全國持證人數的1/5。開展社會工作優秀案例評選活動,總結推廣各地形成的好做法、好經驗,將進一步樹立專業導向,打造專業品牌;進一步推動專業人才培養,提升實務能力;進一步帶動本省專業社會工作實務全面深入發展,突出專業成效。
二、文件依據
(一)2018年,省委辦省府辦印發的《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打造創新人才高地行動方案》提出,“遴選支持一批高級社會工作人才,創建社會工作服務示范組織,評選社會工作優秀案例,并予以獎勵”。
(二)民政部等12部門《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與人才激勵保障的意見》(民發〔2016〕186號)提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表彰獎勵活動”。
三、文件的特點和創新點
(一)通過過程監測保障社會工作案例的真實性。
真實性是對社會工作案例最基本的要求。以往各地社會工作案例評選主要是面向已完成的案例,通過查看案例的總結報告進行評審,案例介入過程的真實性無法保證。《辦法》通過實地監測、在線填寫進度報告等方式確保案例的真實性。
(二)通過案例評選提升社會工作者的專業能力。
參評的社會工作案例必須是正在實施或準備實施的案例,評選過程同時也是專家對社會工作者進行專業督導的過程。在過程監測中加強對社會工作者的專業指導,通過案例評選提升社會工作者的專業能力,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四、對主要內容的說明
(一)評選條件
廣東省社會工作優秀案例申報主體必須擁護黨的領導,遵守法律法規,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且持有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參評案例應具備時效性、真實性、專業性、效益性、示范性。
(二)評選程序
申報主體自納入參評案例名單后,每月須在線填報《案例進度報告》。廣東省民政廳組織人員對參評案例進行實地督導、動態監測和過程評估。邀請社會工作領域專家及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等5或7人組成評審委員會,對當年12月31日前結案的案例進行集中評審(未結案案例納入第二年評選范圍),綜合評選出擬表彰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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