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星都經濟開發區公益性公墓項目)》成果的公告
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23號)有關規定,由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組織編制的《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星都經濟開發區公益性公墓項目)》于2020年1月21日經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批復同意(汕府辦函〔2020〕12號)。按照《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的相關要求,現將星都經濟開發區公益性公墓項目涉及修改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關內容予以公告。
一、 規劃修改原因
星都經濟開發區公益性公墓項目用地位于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用地控制范圍外,不符合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保障項目的用地需求,按照廣東省有關規定,對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局部修改。
二、規劃修改方案
項目選址位于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林業區,本次規劃修改擬在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調入城鄉建設用地4.9064公頃,其他建設用地14.9010公頃;同時擬在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調出城鄉建設用地4.9064公頃,其他建設用地14.9010公頃。
三、公告方式
在陸豐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告,同時在項目涉及的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及其下轄的林業區、文昌社區、西城社區張貼公告。
附件:1、方案涉及區域的土地利用結構變化表;
2、規劃修改前后廣東汕尾星都經濟開發區主要調控指標對比表;
3、方案涉及區域的土地利用規劃圖。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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