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面試等事項公告》,現將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時間
面試在4月20日至24日組織開展,每天上午8︰30、下午14︰30開始。各職位具體面試時間請留意報考職位所在考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相關公告或通知。
二、面試地點
面試考點設在報考職位所在市。報考省直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職位的考生在廣州面試。
三、面試方式
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
四、注意事項
1.請考生密切留意職位所在考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相關公告或通知,查閱清楚本人面試所在地點、時間和分組安排。
2.考生須按照公布的面試時間及場次安排,在面試開始前45分鐘(即上午7︰45前、下午13︰45前),憑本人筆試準考證(如準考證破損、丟失,可登錄原報名系統重新打印)和身份證到指定報到處報到,參加面試抽簽。未能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顯文字、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面試。
3.考生報到后,應將所攜帶的手機、電子手環(表)等電子設備關閉后連同背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面試結束離場時領回。
4.抽簽后,考生應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在規定位置就座,應留意自己所在職位分組是否與本人報考的職位對應。
5.候考的考生實行封閉管理,須在候考室靜候,不得喧嘩,不得影響他人,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需上洗手間的,應經工作人員同意,并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確需離開考點的,應書面提出申請,經主考同意后按棄考處理。
6.面試開始后,考生應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按抽簽順序依次進入面試室。
7.面試過程中,考生應嚴格遵從題本要求和考官指引,并以普通話發言。不得報告、透露或暗示個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簽編碼顯示。如考生透露個人信息,按違規處理,取消面試成績。
8.面試結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試成績。考生須服從考官對自己的成績評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復試或無理取鬧。
9.成績公布后,考生領回本人物品(請認真核對,不要領錯別人的物品),并立即離開考點,不得在考點附近逗留。
10.考生應接受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面試規定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11.無論考前、考中、考后,都嚴禁以任何方式違規獲取、傳播試題信息。
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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