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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豐市人民政府關于汕尾市政協七屆二次會議第129號提案答復的函
洪浩波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做好清明節文明掃墓綠色祭祖的提案》(第129號)收悉。我市高度重視,組織市林業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市監局等單位進行認真研究辦理。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清明節期間,我市認真落實森林防火措施,大力推進宣傳教育、責任落實、隊伍建設、火源管理、機制制度等工作,堅決打好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攻堅戰。
一、我市高度重視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印發了《陸豐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市委組織部印發了《致全市黨員的一封信》,動員全市黨員帶頭做好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市委宣傳部、市林業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聯合印發了《關于清明節期間開展“文明祭祀,從我做起”活動的倡議書》;市人大、政協、工商聯等部門發動全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商會等參與森林防火宣傳;陸豐電視臺在重點時段播放森林防火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標語和火災案例,并對火災事故責任人進行曝光。
二、發動市青苗愛心協會志愿者以騎自行車和在各主要路口派發森林防火宣傳資料的形式,在全市范圍內流動宣傳防火知識及法律法規,營造清明森林防火氛圍;各鎮(場、區)、村(社區)前后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并進村入戶開展森林防火宣傳,由村民知曉后簽字確認,做到家喻戶曉;教育部門組織全市中小學、幼兒園以倡議書、森林防火進課堂、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宣傳資料由學生帶回家讓家長閱讀并簽字,回執單由各學校統一保管。
您提出的《關于做好清明節文明掃墓綠色祭祖的提案》(第129號)收悉。我市高度重視,組織市林業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市監局等單位進行認真研究辦理。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清明節期間,我市認真落實森林防火措施,大力推進宣傳教育、責任落實、隊伍建設、火源管理、機制制度等工作,堅決打好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攻堅戰。
一、我市高度重視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印發了《陸豐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市委組織部印發了《致全市黨員的一封信》,動員全市黨員帶頭做好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市委宣傳部、市林業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聯合印發了《關于清明節期間開展“文明祭祀,從我做起”活動的倡議書》;市人大、政協、工商聯等部門發動全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商會等參與森林防火宣傳;陸豐電視臺在重點時段播放森林防火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標語和火災案例,并對火災事故責任人進行曝光。
三、市公安、消防、安監、市監等部門聯合執法,在全市范圍內多次對煙花爆竹銷售點進行檢查并嚴格管控,對無證經營點予以查處并沒收其非法煙花爆竹產品。
四、清明節期間,市委、市政府聯合印發《陸豐市萬名機關干部開展清明節期間護林防火活動工作方案》,組織萬名機關干部清明節期間到各鎮(場、區)協助開展護林防火工作,集中力量,以大兵壓境的高壓態勢,著重管理好“兩頭”。 一是管好“路頭”。各鎮(場、區)在進入林區的主要路口設卡檢查,嚴禁掃墓人員攜帶易燃迷信物品和火種上山。 二是管好“山頭”。各鎮(場、區)組織參與活動的機關干部職工進行巡查,做到每一個山頭都有專人看管,指定專人負責,配備一名專職護林員巡邏。一旦發生山火,巡山人員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召集滅火隊伍,將山火撲滅在萌芽狀態。全市各地、各有關部門嚴格落實汕尾市政府印發的《汕尾市森林防火網格化管理方案》,實行山長制,層層壓實森林防火責任,將森林防火責任逐級落實到每個山頭地塊和每個責任人。各級山長和責任人加強林區巡查,守住每個山頭地塊,發現山火,及時“打早、打小、打了”。
五、我市各地、各有關部門提前做好消防隊伍的調整充實、技能培訓演練。今年市林業局新招錄防火隊員30名,專業消防隊伍從原先的50人擴大到80人,并組織所有專業森林防火隊員分為9個小組,派駐到潭西、西南、大安、陂洋、八萬、博美、金廂、南塘和東海鎮,靠前駐防,同時,對半專業隊員進行撲火技巧、滅火機具的使用等知識培訓。我市政府聘請民工40人,在大安和博美等重點林區、重點地段駐防。各鎮(場、區)建立健全以退伍軍人為主的半專業消防隊伍23支230人,配備撲火裝備,全天候嚴陣以待。并組織護林員到各個山頭進行巡護,做到一旦發現火情,快速出擊,及時處置,把山火消滅在萌芽狀態。
2018年清明節期間,我市沒有發生較大森林火災,發生森林火情9宗,森林公安查處山火行政案件7宗,行政拘留9人,辦理刑事案件2宗,刑事拘留4人。實現了無較大森林火災、無人員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受到上級的肯定和表揚。
專此答復,感謝您對我市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陸豐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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