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4年度陸豐市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
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根據《汕尾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陸豐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 第一版 )》,市市監局牽頭制定《2024年度陸豐市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抽查工作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各成員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部門協作。我市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任務原則上均應通過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完成,按照“誰發起、誰組織、誰負責”原則,牽頭部門組織、協調參與部門,制定聯合抽查方案、啟動抽查任務、督促按時錄入檢查結果。各牽頭部門在制定年度聯合抽查計劃時應以符合監管實際、提升監管效能為原則,各參與部門要主動積極響應配合發起部門完成聯合檢查任務,并按時在平臺完成檢查結果的錄入及審批。對已部署為專項整治行動的聯合抽查事項任務,牽頭部門要及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備。
二、強化信用基礎性作用。運用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信用汕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臺的信用風險分類結果或信用評價結果,建立各自監管領域的信用風險分類體系。針對不同信用風險等級的監管對象,在部門“雙隨機”聯合監管過程中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推進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機融合。
三、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制定的工作計劃認真組織開展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在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完成全部檢查結果錄入工作,同時將本部門、跨部門“雙隨機”抽查工作情況及相關佐證材料報送至市市監局匯總。
四、請各成員單位務必高度重視,本年度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工作納入2024年全市優化營商環境亮牌考核,對未按規定完成工作任務以及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由市市監局將有關情況報市營商環境指揮部予以通報并整改。
附件:2024年度陸豐市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抽查工作計劃.docx
陸豐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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