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檔案館和方志館向社會征集檔案、資料的公告
陸豐市檔案館和方志館是全面展示陸豐檔案和地情資源的重要平臺。為深入挖掘陸豐悠久歷史文化資源,進一步豐富館藏,充分發揮檔案館和方志館在公共文化服務中的貯存、傳承、沉淀、教育功能,特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檔案、資料。
一、征集范圍
(一)檔案類
凡涉及陸豐由古至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防災減災、民情風俗、勞動生產、日常生活等各個方面的相關實物、照片、文字檔案、地圖、原始憑證、家族譜、村史等,以及有歷史價值的碑文、日記、書信、書畫等,均在征集范圍之內。具體內容如下:
1.各級黨組織、政權機關、軍事部門形成的文件、電報、照片、印章、書籍、報刊等;
2.反映重大事件或有紀念意義的軍服、軍帽、軍徽、獎品、獎章、勛章、榮譽證書、日記、手札、圖片、書信及其他物品等;
3.各歷史時期的報紙、刊物、圖書、地圖、圖表、往來信函、印章、村史、回憶錄、族譜、家譜、墓志、碑文、契約、證照、貨幣、證券、票證、生產工具、傳單、獎章、旗幟、牌匾等;
4.各單位、街鎮村、個人的照片、錄音、錄相資料、獎牌證書等;
5.各歷史階段的英模人物、勞動模范、革命烈士、與我市有關的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各界著名人物等照片和文字、音像資料等;
6.物質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物、文字、照片、錄音、錄像等;
7.各單位政務、外事活動、社會交往中接受的重要禮品等。
(二)市情類
1.針對陸豐時代變遷、地域文化、民俗風情、社會主義建設成果的實物、文字、圖片及文獻等;
2.反映陸豐民間工藝有代表性的實物、文字、圖片等;
3.知名人士的著作、手跡等。
(三)專題館藏類
1.涉及陸豐自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人物等方面的文字資料、圖片資料和音像資料;
2.個人著作:包括正式出版和非正式出版的關于記述與研究陸豐的各種著作及手稿;
3.歷代通志、府志、縣志的各種刻本、抄本、稿本以及重印本、影印本、復印本、點校本;
4.全市各類譜牒(包括家譜、族譜、宗譜);
5.歷代陸豐地方名人的傳記、著作、手稿及具有歷史價值的資料、圖片;
6.個人留存的其他有代表性的書籍、字畫及音像制品等。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提供上述資料的線索。
二、檔案資料要求
(一)所提供各種檔案資料信息盡量準確、全面、翔實,包括時間、地點、人物、時代背景、事件過程、提供者簡要情況等。
(二)所提供照片尺寸不限,黑白、彩色均可,需附簡要文字說明,注明拍攝者、拍攝時間、地點、內容(包括記載的事件、人物姓名、照片背景等),同時說明照片是原件、翻拍件或掃描件。
三、征集方式
(一)鼓勵無償捐贈
對無償捐贈資料的單位或個人,頒發捐贈收藏榮譽證書,并享有資料優先利用權,捐贈的資料用于陳列時,均標明捐贈單位或個人姓名。
(二)適當有償征集
對具有歷史文物性、學術資料性、藝術代表性價值的資料,持有者有經濟要求的,可以有償征集。擬征購的檔案必須經鑒定,其價格由我館與檔案資料持有者雙方協商確定。
(三)托管或寄存
對于能夠展示陸豐歷史文化的檔案、書籍資料及其他特別珍貴的物品,持有者不愿意放棄所有權的,經本人同意,可以辦理托管或寄存,簽訂意向協議,建立資料、藏品信息檔案,展示一定時間后,所有人可以取回。寄存期間,其檔案資料所有權仍屬于寄存人,我館不收管理費,并負責資料的安全和保密。
凡向檔案館捐贈、提供復制、寄存檔案資料的單位或個人,對其檔案資料服務享有優先權,并可對其檔案資料中不宜向社會開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見。我館對捐贈檔案資料者頒發收藏證書。我館對征集的檔案資料進行整理、保管,并按規定向社會提供利用。
有捐贈、寄存等意向的單位和個人可直接到陸豐市檔案館辦理有關事項,可通過信函、電話、電子郵件、面談等方式與我館聯系,我館可提供上門服務,協商相關事項。
四、征集時間、聯系方式
征集時間:長期有效
地址:中共陸豐市委黨校大院內檔案館樓
郵編:516500
聯系人:鄭瓊國
聯系電話:0660-8821488
電子郵箱:lfdajg@163.com
陸豐市檔案館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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