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區位調整東海街道調入片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公眾參與信息第二次公示
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委托廣東智環創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區位調整東海街道調入片區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等相關規定,遵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的要求,為讓公眾充分了解本項目,接受全社會公眾的監督,確保規劃實施能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三者的協調統一,現就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進行信息公示,征求公眾意見。
一、規劃概況
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為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位于陸豐市中心城區(東海鎮)南部,為2006年(發改委[2006]41號)和2018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核通過的省級開發區。開發區總用地規模為 500公頃,原規劃主導產業為珠寶加工、電器機械、紡織服裝。為進一步釋放產業發展空間以及保障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的集聚化發展,陸豐市政府正開展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區位調整工作,區位調整后,園區由4個區塊組成,分別是東海經濟開發區保留區159.382公頃、東海街道調入片區100.574公頃、汕尾(陸豐)臨港分園185.873公頃、陸豐市五金配件分園54.171公頃,調整后總面積仍為500公頃。本次規劃環評評價對象主要是上述東海街道調入片區。東海街道調入片區位于陸豐市東海街道,總用地規模為100.574公頃。規劃區重點發展電子信息產業、數字經濟產業和新能源產業。規劃總人口規模約為2.5萬人。
二、規劃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大氣環境影響:主要來自規劃區內生產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燃料廢氣、工藝廢氣等,主要污染物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根據大氣環境影響預測結果,本次規劃實施對規劃區內及周邊敏感點大氣環境造成的影響在可接受范圍之內。
2、水環境影響:規劃區運營期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等,經市政管網收集后排入陸豐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根據水環境影響預測結果,規劃實施后,規劃區正常排污對主要納污海域水質影響不大。在事故情況下,廢水排放濃度大,對水環境將造成一定影響,需要采取一定的風險防范措施,杜絕事故性排放。
3、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影響:規劃區在正常防滲體系條件下,規劃建設對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環境產生影響可以接受。
4、聲環境影響:在落實噪聲防護、優化布局的情況下,對規劃區內及周邊敏感點的影響不大。
5、固體廢物影響:主要包括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等,主要環境影響來自工業固廢的處理處置。規劃實施后,一般工業固廢應綜合利用或外售,危險廢物委托有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合理的處置,對環境的影響不大。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進行清運處置。
6、生態環境影響:通過加強規劃區工業生產區邊界防護綠帶的建設,可以明顯減少工業廢氣對區域植被生長帶來的不利影響。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加強規劃區邊界防護綠帶的建設,減少開發建設產生的工業廢氣對區域植被生長帶來的不利影響。嚴格執行本環評報告書提出的排水方案,廢水排放對水生生態的影響較小。總體上,本次規劃的實施基本不會給所在區域生態系統帶來明顯不良影響。
7、環境風險:根據風險識別,本次規劃擬發展的主導產業環境風險總體不大。通過落實規劃區內各類企業及污水收集管網、污水處理廠的風險防范措施,可大大降低風險事故發生的概率,減輕規劃項目對周邊水、大氣、土壤等環境的影響,各風險防范措施是合理的。規劃區內各建設運營單位嚴格落實風險應急預案要求,加強區域與企業之間的風險防控聯動,可以有效減輕風險發生后所產生的不利影響。
三、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1、廢水:園區所產的污水排入陸豐市第二污水廠,對各類廢水進行處理,尾水處理達標后排放。
2、廢氣:加強環境管理,實施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發展工業清潔能源,減少燃料廢氣排放量;使用清潔原輔材料,從源頭減少工藝廢氣產生;落實廢氣治理措施,保證達標排放。
3、土壤及地下水:節約用水、減少污水排放;將企業生產區域進行分區防滲防治;針對不同生產區域不同生產環節的污染防治要求,分區采取不同的防腐、防滲工程措施。
4、噪聲:對重點項目的主要噪聲源進行合理布局和采用隔聲、消聲、減震等噪聲防治措施,使廠界噪聲值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要求。
5、固體廢物:一般工業固廢盡量綜合利用,危險廢物委托有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6、生態:通過生態恢復、水生生態保護、水土保護等措施,緩解開發對區域生態系統產生的不利影響,逐步改善區域的生態環境質量,維護區域生態環境質量。
7、環境風險:加強園區及入園企業環境應急設施整合共享,建立園區環境應急監測機制,強化園區風險防控。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或其他存在環境風險的入區項目應配套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并根據國家環境應急預案管理的要求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在嚴格落實各項事故防范和應急措施、加強管理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可能發生的環境風險。
四、規劃方案的優化調整建議
臨近居住敏感點的工業用地,應限制產業規模,避免引入廢氣、噪聲排放量大的企業;企業應嚴格控制惡臭氣體排放,加強惡臭氣體治理,盡可能避免鄰避效應;園區內居民點以及鄰近居民點與工業用地之間預留足夠的防護區域;規劃區產業發展規模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本次評價提出的總量控制指標值范圍內。
五、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在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規劃、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落實本報告提出的綜合防治對策、排水方案,不斷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加強環保監管力度的基礎上,規劃區的建設對周圍環境質量不會產生明顯的影響。總體上來,在以上措施得到落實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而言,本次規劃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區位調整東海街道調入片區規劃所影響區域的公眾對規劃實施、環境影響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任何單位或個人若對規劃實施、環評工作內容有寶貴意見或建議,可通過郵件、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與規劃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聯系和反映,供規劃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在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過程中采納落實,政府主管部門進行決策參考。公眾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載公眾意見表,并按要求填寫意見表反饋給我們。
八、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想詳細了解本項目的有關情況,可在本公示期內向本項目環評單位索取報告書簡本查閱。
請于本公示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環評單位反映或投訴,以供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進行決策參考。
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4 年 7 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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