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執法證遺失公示公告
下列行政執法人員所持的《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因持證人不慎遺失,根據《廣東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現聲明作廢。
卓壬財,遺失證件:《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執法證件號:N131494;發證日期:2016-11-11;有效期至:2021-11-30;執法區域: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頒發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謝沛,遺失證件:《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執法證件號:N219501;發證日期:2016-11-11;有效期至:2021-11-30;執法區域: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頒發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黃立達,遺失證件:《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執法證件號:N130950;發證日期:2016-11-11;有效期至:2021-11-30;執法區域: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頒發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陳炳奮,遺失證件:《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執法證件號:N219448;發證日期:2016-11-11;有效期至:2021-11-30;執法區域: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頒發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陸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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