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確認違法燃氣鋼瓶當事人的公告
2019年至2022年期間,根據《陸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度全市無證無照經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陸府辦〔2021〕38號)、《汕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汕尾市公安局 汕尾市交通運輸局 汕尾市商務局 汕尾市應急管理局 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關于廣東省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汕建城〔2021〕31號)及燃氣安全生產常規管理檢查。由市政府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及各鎮(場、街道)進行清理整頓非法經營點,行動檢查后查獲相關違法燃氣瓶641瓶。(其中251個有開具燃氣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余390個檢查過程中及事后無法聯系到非法銷售瓶裝燃氣的當事人)。
現要求涉案當事人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15日內攜帶相關證件(身份證和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或憑證(燃氣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到陸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鄉建設股(住建局辦公大樓205室)認領燃氣瓶并依法接受調查處理。逾期未至,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對上述燃氣瓶依法予以處置。
特此公告
陸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5月6日
(陸豐市住建局辦公地址:東海街道東海大道東誠信中路陸豐市政府東側,聯系人:曾慶濤,聯系電話:0660-883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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